春风拂绿,万物竞发。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2026年3月12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并赴周家大山林场、石涧镇太平村森林防火检查点等地进行巡林检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普法宣传,以“检察蓝”用心守护“生态绿”。

驻足千年青檀,见证整改实效
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一棵树龄逾千年的青檀古树曾因保护范围内地面硬化、油烟直排、悬挂杂物等问题生长受胁。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相关单位对古树采取防腐除朽、减负松绑等抢救性保护措施。在此次“回头看”现场,检察官详细了解了近几年古树的养护情况,以往违规悬挂的丝带、铁锁早已清除,树基周围原先的水泥硬化地面也被透气型防护设施取代,古树新芽勃发、长势良好。随后,检察干警与林业局工作人员沿着天井山深入林区开展巡林工作。
注重森林防火,筑牢生态屏障
在石涧镇太平村森林防火检查点、霸王山森林防火检查点及芜湖市森林消防训练基地,张家云副检察长重点查看林区周边是否存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违规用火、防火设施不完善等情况,并就林长制落实情况与护林员进行交流。
普法宣传进山林,环保意识入人心
在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入口处及石涧镇,检察干警搭建临时宣传点,发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资料。结合该院办理的千年青檀保护、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 “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个个支持生态检察” 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树一木皆风景,公益诉讼护民生。下一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回头看”,通过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乡愁可寄的美丽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