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和解协议,化解剑拔弩张;一番耐心调解,促成握手言和。近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场冲突:两败俱伤的“双输”局面
2025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沈某与被害人张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沈某持锹把手殴打张某头部致其受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沈某入院治疗,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数次协商未果,双方调解陷入僵局。
多元联动:法理情交融解心结
案件移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后,承办检察官阅卷了解案发原因发现,沈某与张某本无深仇大恨,双方平时因工作竞争存在积怨,此次冲突系琐事积怨叠加一时冲动所致。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期间,沈某明确表示其已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该案若“一捕了之”,并不能消除双方积怨,甚至可能引发其他后果。

秉持着高效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理念,承办检察官赴当事人所在地,联合当地派出所及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期间,承办检察官采用讲述案例的方式释法说理,以“拉家常”的形式将办理的邻里互让、握手言和的生动案例讲给双方当事人听,以这种“接地气”的方式使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并非冷冰冰地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到当事人中间,以检察温度化解心结。
经过承办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及派出所民警近四小时的耐心沟通与释法说理,当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刑事和解。
小案虽小,却关乎民生福祉,此案的成功调解,正是无为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探索多元化纠纷调解新路径,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将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融入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解“法结”、化“心结”,为平安无为、法治无为的建设注入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