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四周年之际,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其自觉学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宣传进社区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页、面对面讲解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宣讲实施民法典的意义,结合真实案例,围绕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讲解,尤其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电信诈骗、婚姻、房屋租赁、高空抛物、买卖合同、劳务关系等问题,引导居民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民法典宣传进村居
此次活动,针对村“两委”干部及村法律明白人,通过赠送《民法典》读本、宣传彩页,面对面开展宣讲,以生动的案例,传播民法典知识,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民法典宣传进企业
结合“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第四检察部主任朱俊丽与该院刑事检察干警一起进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期间,朱俊丽围绕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房屋租赁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条文条款进行宣讲,并询问企业的法治需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切实让《民法典》走进校园,来到学生身边,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活动现场,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季海青围绕《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监护、个人隐私以及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展开宣讲,从学生生活实际出发,讲述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可以适用民法典相关条款,帮助学生了解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民法典》宣传主题,各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此次“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无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