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干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以下部门和个人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政治处 办公室 公诉科 控申科 研究室
二、先进个人
水 涛 王莎莎 刘 琼 杨 平 沈 洁
张 星 张志强 李建强 荚鹏程 高 敏
陶 敏 黄 超 童朝友 潘婷婷
三、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叶祖勤 吴智珍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