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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128日在无为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晓东

2016128日无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严肃办案、公正执法这条主线,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无为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找准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建设的着力点,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97件3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4件264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85件838人,提起公诉460件660人。保持对重大恶性案件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14件16人,起诉17件20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9件45人,起诉43件91人;突出打击各类涉毒涉赌案件,批准逮捕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26件28人,起诉57件60人;批准逮捕各类赌博案件12件29人,起诉51件106人。

(二)多措并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2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2人。如对4件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在犯罪嫌疑人预交赔偿款后依法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大力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法制宣传,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同时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共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和解案件22件22人。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救助资金3.6万元。

(三)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共接受各类信访180件,接待群众来访119人次。对群众信访情况逐案排查、梳理分类、登记造册;对一些重点人员随到随接,耐心倾听,细心解释,五年来未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访。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办案始终,对9名涉嫌轻微犯罪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配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走访,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管理,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对违反社区矫正办法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收监执行1人。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社会风险分析,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8件,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县委和市检察院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严惩职务犯罪。全年共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1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2人,受贿案件2件2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行贿案件1件1人。所办案件均为5万元以上的大案,目前均已移送审查起诉。在反渎案件查处方面,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案1件1人。

(二)规范文明办案。根据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严格落实全部、全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对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与医疗单位联系开通救治“绿色通道”,有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通过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讲座、廉政共建活动等形式全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项目、进党校、进媒体”,开展各类预防活动26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6次,促进公共投资安全。进行专题预防调查4次,形成《无为县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无为县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无为县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预防调查》等预防专题报告,得到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转发相关部门。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12件,其中对“赫店镇假狂犬疫苗致人死亡案”这一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工作,撰写职务犯罪个案分析1篇,分别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措施,防范职务犯罪发生。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通过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受理各类立案监督案件线索23件,审查后向侦查机关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侦查机关立案3件4人;认为侦查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发《通知立案书》2份,侦查机关立案2件5人;在办案中发现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提出纠正意见后,侦查机关均主动撤销案件;纠正侦查机关漏捕5人、漏诉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6件6人。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引导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共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办理的案件11件。在办案过程中,向侦查机关发《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1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37份。对于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

增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并重,认为审判机关的判决在案件定性、事实和证据的采信以及量刑方面确实存在非改不可的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诉,保障司法公正。全年共提请刑事抗诉案件5件,市院均予以支持。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力度。驻看守所检察室严格按照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开展检察工作,在日常的巡视检查中,针对轻微违法口头提出纠正50余次。做好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工作,切实解决在押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积极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了10名人士担任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委员会委员,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依法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人身权益。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案件23件,其中向审判机关发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4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0件。与县法院联合会签《关于规范支持起诉工作若干意见》,促进了检、法对支持起诉工作的沟通协调,更加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深入排查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力促司法行为规范。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认真听取基层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的意见,共发送征求意见函52份,收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26条。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我院认真进行了梳理,制定了改进措施。

(二)强化自身执法监督。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将规范执法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2014年和2015年所办部分案件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案件质量大评查,共评查案件406件,评查范围涉及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各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案件质量。 

(三)推进检务公开。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联络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大厅、办案工作区和侦查指挥中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完善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全年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86条,重要案件信息36条,法律文书433份。加强新媒体建设,依托“无为检察”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以及回复网友问题和投诉等,共发布信息1300余条。

五、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首要问题来抓,不断提高干警的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一)注重思想政治建设。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利用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党支部会等形式,通过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论的学习讨论,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

(二)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以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业务流程规范,熟练掌握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结合最高检出台的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加强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检察业务专题辅导讲座22次,举办各种知识测试6次。我院办理的“张自仓申诉案”被评为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十大优秀案件”;办理的王某某与县住建局等房屋登记行政撤销纠纷抗诉案入选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整治“四风”问题为契机,以上级院公布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为借鉴,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市院巡视组对我院领导班子开展的巡视工作,将市院巡视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难得机遇,对巡视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时查找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我院多次召开会议,对历年来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现实需要增添了新的内容,从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印发后,每位干警人手一册,要求干警认真学习,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铭记检察权源于人民、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2015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我院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12月,县人大常委会又专题听取了我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来院视察指导和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公开检务,开门纳谏,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各位代表真诚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结合自身特点、推出创新性的举措重视不够,开拓创新不足;二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深化改革新部署、法治建设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司法规范化建设仍有待加强;四是个别干警事业心不强,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不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无为“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和保障无为快速发展。更加注重依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注重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努力为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更加有力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平安无为和法治无为建设。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民生民利等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安宁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危害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惠农扶贫开发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全面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三是更加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总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持续推动干警规范办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检;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干净、实干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更加自觉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全县“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开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