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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5-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5月15日在无为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晓东

2015年5月15日无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奋力拼搏,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任务。

一、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无为建设,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1人,提起公诉686人。依法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等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盗窃、贩卖毒品等犯罪嫌疑人149人,起诉253人。实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审查逮捕案件14件。如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符某等人贩卖毒品案及时依法批准逮捕和起诉,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嚣张气焰。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不捕不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对于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挪用资金等不捕不诉案件,在调解之前做好预案,尽最大可能达成和解,使被害人及时得到救济,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有26件不捕不诉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依法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29件,可能存在信访隐患进行集中排查、逐案摸底、疏理分类,引导群众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开展审查起诉案件诉前走访制度,让案件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案结事了。全年共开展诉前走访55次,通过走访促成刑事和解16件,提出轻刑、缓刑量刑建议25件,帮助20 名当事人及其亲属转变了思想、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规定,对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之前,了解未成年人案发原因和生活环境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使其认罪悔过。落实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制度,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关工委、村委会等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人员到场。全年共对刑事犯罪的42名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对已判决的22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对3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14年9月,我院荣获2013—2014年度芜湖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称号。

二、坚持有腐必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职务犯罪办案力度,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17人,其中贪污案4件12人,贿赂案5件5人,全部为5万元以上大案。涉及科级干部5人,行政执法人员3人,司法人员2人,所立案件均已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在反渎案件查处方面,立案查处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件,涉及2名行政执法人员和1名司法人员,其中1件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立案查办了原县长助理兼县电缆协会会长童某某贪污受贿案、原县市容局局长陈某某受贿案、原市公安局情报分析中心政委徐某受贿案、县江砂办一案七人贪污案等。对于网上热炒的“县人大代表有两个户籍、用假名逃避债务”和“假疫苗致人死亡”事件,我院反渎部门及时介入,立案查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贪腐”案件也予以高度重视,依法惩处,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在办案中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讯问时间的强制性规定,不准出现超时讯问的现象;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禁止刑讯逼供的出现;与县医院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在犯罪嫌疑人出现健康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救治;严格落实看护制度,避免犯罪嫌疑人出现人身伤害或逃跑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未出现一起干警违法违规办案现象,也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全年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13次,撰写预防调研报告5篇,其中3篇被市、县有关领导批示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8份。扎实开展“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项目、进党校、进媒体。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讲座、签订廉政共建协议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活动84次。在县政府网站和本院门户网站公布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须知,全年在招投标、物资供应、资格预审等环节受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9次。与中国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共同签发了《关于在银行信贷审查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环境

强化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发展秩序。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向侦查机关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份,侦查机关立案2件12人。纠正侦查机关漏捕5人,漏诉3人,使一些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追究。向侦查机关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32份,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对于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均得到回复并纠正。加大对法院刑事判决的审查力度,提请抗诉6件刑事案件,均得到改判。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走访和宣传,摸排案件线索,监督行政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案件9件9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7件,其中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申请监督案件10件,民事审判程序存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2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与县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实施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若干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确保了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渠道畅通,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环节监督。严格按照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在做好例行检察的同时,驻所检察人员还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健康及生活情况,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人身权益,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6份,均被采纳。每周利用半天时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刑罚执行规定的3名矫正对象发出收监建议,均予以收监。

四、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阳光检务,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真正为民服务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14年10月,全面启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人民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有关法律文书。创新便民服务的渠道和方式,完善案件管理大厅配套设施,规范各类案件受理、登记和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方便律师查询案件和阅卷,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发挥新媒体优势,开通无为检察微博,强化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调研、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活动6次,促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通过举办“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党员干部送法进社区、进乡镇”、“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检察官走进市交通经济广播电台检察之声栏目直播现场等一系列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派驻高沟和襄安两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始终关注民营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排忧解难。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积极参与电线电缆市场秩序整顿,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2014年11月,在襄安镇中心法律服务所、开城镇法律服务所设立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进一步延伸向农村基层提供法律服务。设立联系点以来共受理基层群众民行申诉案件线索5件

始终关注弱势群体。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双联系”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慰问、关爱困难和留守儿童。坚持将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人性化办案、保障民生有力载体,在开展救助工作中主动联系被害人,帮其收集申请材料,及时将救助款发放至被害人手中。全年共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23次,2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9.8万元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走出犯罪留下的阴影,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关怀与温暖。

五、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管理,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

重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通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干警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了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每月一次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瞻仰革命烈士等活动的开展,使得全院干警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4年,我院再次被县委授予“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促进干警素质提升。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突出专业化要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组织干警参加省院举办“一月一讲”网络培训12次,参加各类培训班100余人次,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鼓励学习创新,注重人才培养,对具有本科学历的年轻干警积极鼓励其参加研究生、硕士学位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目前,我院已有11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尚有2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队伍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从严治检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内外约束、治标治本相结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加强廉政宣传工作,注重以违法违纪案例为警示,引导干警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全年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的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关爱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一些群众关注的工作成效尚不明显;少数干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凭以往的经验办事,开拓创新不足,缺乏真抓实干的精神;侦查工作的科技水平与办案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克服,认真解决,真心希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对我院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2015年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部署,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成效。我院将以主动作为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细化服务措施,营造法治环境,继续在反腐倡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惩治力度,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严肃查办,绝不姑息。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执法理念,完善依法办案的制度机制,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增强预防工作的实效。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活动。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保证有罪必究,促进法律严格适用。畅通群众申诉控告渠道,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诉讼违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提升办案能力。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禁令,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时刻牢记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不负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建设和谐繁荣幸福的无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