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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2月27日在无为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晓东

  (2014年2月27日无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无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2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2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2件 75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20件656人。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2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好不批捕和不起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45人;对轻刑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不起诉42人,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大力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减少社会对抗,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0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41人,发放救助金10.1万元。

  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清错误、改过自新。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的条件、程序及查询事项做出明确要求,保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在各个环节不被泄露。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1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23人,依据法院判决封存了14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台帐14件,同时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全年共查办医药卫生、工程建设、涉农惠民领域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0人,其中贪污案3件6人,贿赂案13件13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行政执法人员1人,成功追逃犯罪嫌疑人2人。所立案件全部侦结并移送起诉,已判案件16件19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着力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案件。深入研究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和规律,综合利用情报信息,形成挖窝带串效应,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全年连续查处了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串案8件8人,查处了涉农惠民领域贪污窝案1件4人。办案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医药卫生、房产交易、环境卫生保护、供电系统、税务系统、涉农惠民等多个领域。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进基层职务犯罪巡回宣传工作,散发《惩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教育读本》等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数十次,向行政村、社区发出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100余份,督促139个行政村、社区进行财务整改和完善。根据查办案件情况向乡镇及县直单位适时发送《检察信息》预防专刊,从发案原因、特点和警示教育等方面加以深刻剖析,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路和具体建议。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分别在县国税局、蜀山镇、住建局、市容局、卫生局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专题法制讲座。在全县21个乡镇开展了“全县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的预防职务犯罪意识。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能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纠正漏捕9人。对于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全面、严格审查漏犯、漏罪,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11件。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重点审查刑事判决、裁定中,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活动有无违法行为。对判处罚金刑、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案件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审查。提出抗诉4件,2件抗诉成功获改判。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诉讼程序和违法行为等进行监督,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收到法院再审判决5份。向法院发出其它检察建议1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出更换办案人建议书3份,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    

  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督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及时建立、健全档案,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管理工作,建议收监监外执行罪犯2人。强化监管场所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驻所检察人员在巡视过程中针对轻微违法情形共提出口头建议20余次,针对一人提审等严重违法情况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利用每天的巡视活动,通过和在押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案情,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较好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受理各类信访148件。扎实做好举报线索初核工作,共初查各类案件线索14件,移送立案9件。对17名举报有功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发放奖励金额2.2万元。运用救助资金促使一起轻伤害案件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受理40起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35件,改变原决定10件。受理1件国家赔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并书面答复了申请人。

  四、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增强法律监督水平

  坚持以“机制创新、素质提升”为核心,按照 “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积极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公正执法效率。

  做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衔接工作。通过邀请驻芜高校有关专家、组织本院业务骨干授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共同研讨检察实践中适用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具体应对意见。同时,还与县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辩护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打击虚假民事诉讼等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共同商讨衔接工作机制。

  推动协调配合机制创新。针对修改后的《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权,与县法院共同起草制定了《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促进了对法院民事执行监督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与县住建局、县招标局共同制定了《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竞争行为,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自全国第二批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院与县公安局、看守所积极探索、密切配合,除与县看守所联合设置了对外宣传栏外,还在无为检察外网设置了看守所投诉处理机制专栏,公示该项制度的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基本情况。全年共受理在押人员各类投诉71件,均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10月份,芜湖市政协副主席周明带领市政协法制委员会等有关人员专程前来考察并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一是制定案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做到案件管理的“全方位”、“各环节”有章可循。二是严把案件“进出口”,对案件是否超期、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卷宗及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移送程序是否合法、管辖权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移送合法、规范、高效和有序。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我院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在案件管理大厅建立无纸化的电子查阅平台,为当事人、律师及其他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严格要求、自身过硬的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坚持“围绕检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检察”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推进“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多次组织干警下基层,访贫问苦,加深对社情民意的了解,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崇高的检察职业道德。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等新修改的法律培训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全年共有2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干警知识结构得以更新,队伍执法素质得到提高。2013年3月,我院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6月,被芜湖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五届芜湖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感召力。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融入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学习模范检察官的先进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恪守职业操守,改进工作作风。在一楼办公大厅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促使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加强对干部选任、岗位交流、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凡是提拔任命的干警,均进行廉政谈话,纪检部门进行认真审查。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全年无一起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升队伍公信力。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络机制,向县人大专题报告工作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开展调研、视察活动3次。5月份,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我院特约检察员对我县一起乡镇卫生院院长受贿案的庭审进行了旁听,促进了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10月份,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以及我院的特约检察员走近检察机关,参加我院举办的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存在薄弱环节;传统办案模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执法办案中科技化、信息化应用水平仍需提升;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无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化解在基层。    

  二是围绕反腐倡廉部署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三是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强化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健全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

  四是围绕提高监督能力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以饱满的精神,扎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