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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2-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2年12月11日在无为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晓东

2012年12月11日无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是我县融入新芜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市院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无为社会稳定、促进无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促进无为社会和谐,全力构建稳定社会环境

一年来,我院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部署,立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努力为无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一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99件254人,经过审查,批准逮捕163件216人,不批捕36件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6件590人,经过审查,提起公诉361件462人,不起诉11件20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46件59人,侦查机关撤回20件33人,报送市检察院8件16人,出庭支持公诉150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6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29.1%;提起公诉78人,占起诉总人数的16.9%。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我院不断健全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疑难案件15件,从而将事后监督与引导侦查结合起来,提高了报捕案件的质量,缩短了审查批捕的办案时间,杜绝了违法取证现象的发生。

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维护发展良好环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无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了打击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6件38人,保障了市场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年来,对600余名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类”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专项检察活动两次,针对存在的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意见,逐个督促纠正,纳入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举办近30余次法制宣传教育讲座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和“检校共建”工作,全力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需要批捕和起诉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通过学校、家庭等有关组织和成员,了解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2012年,我院侦监科被授予芜湖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二)增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年来,我院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坚持把执法办案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把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有机统一起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加大查办力度,增强反腐声势。一年来,我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16人,其中贪污案4件11人,贿赂案4件4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涉案科级干部3人。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确保民生工程为民心工程,全年共立案查办此类案件5件13人,使国家惠农惠民政策得到真正落实。不断加大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一年来,共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案2件3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1件2人,所立案件人数较去年立案人数上升150%,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维护了法律尊严。

强化证据意识,确保办案质量。从转变办案人员的执法理念入手,积极倡导和确立在侦查活动中“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和执法理念。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依法办案。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每起犯罪事实、每项犯罪证据都进行“集中会诊”,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则由自侦、公诉两部门进行“联合会诊”,确保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2012年,我院所立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树立了检察机关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

坚持惩防并举,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注重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年初,经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了无为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同时调整了我院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推动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化。积极拓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筹划并推出主题为“做廉洁公仆,扬浩然正气”廉政公益广告宣传短片,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进行了播放宣传。在无为检察网增设了“廉政声音专栏”,开辟了网上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新途径。2012年3月,联合县卫生局、县司法局在县医院开展了主题为“廉洁从医,拒绝商业贿赂的大型法制宣传报告会。为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5月,与县招标局共同签发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89次。针对一些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工作漏洞,采用关口前移办法,开展预防咨询307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4件,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注重分析和掌握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开展预防调查20次,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5次。通过一系列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举措,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

一年来,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措施,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全年向公安机关发《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件2人,均被批准逮捕。发现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4件27人,提出纠正意见后,公安机关均主动撤销案件。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犯9人,全部被法院判决有罪。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案件61件,立案审查35件,提请市院抗诉4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6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30件。针对民事行政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6件,均被有关单位采纳。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6人;书面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45人。受理调查处理被监管人员控告、举报27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的安全检查,坚持半月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期检查,不定期的巡视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杜绝监管场所事故隐患。

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全年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6件,立案复查26件,立案复查率达100%,复查决定均已落实并息诉。对18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达3.6万元。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2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19件,渎职侵权线索3件,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分流处理。根据举报工作有关规定,对署名举报均进行书面回复,并对4名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充分发挥无为检察网和12309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大职务犯罪举报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了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热情。

(四)立足司法为民,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创新主动服务群众机制。以深化为民服务为抓手,我院建立了规范、标准的控申接待大厅,作为接待来访群众的重要窗口。在控申接待大厅内,要求接访干警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徽接待来访群众,接待工作中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在行为规范上要求接访干警规范文明用语,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塑造检察机关公正、清廉、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健全民意收集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络机制,向县人大专题报告工作1次,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开展调研、视察活动6次。建立了与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经常性联系制度,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来院座谈、上门征求意见8次。为认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法律监督,2012年3月,我院开展了第二届民行检察联络员聘任工作,从律师、法律工作者中聘请了21名同志为我院的民行检察联络员,推进了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排民忧、解民难、保民生。 

建立在押人员投诉机制。为进一步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畅通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渠道,2012年 11月上旬,我院联合县公安局共同召开了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机制启动会议,从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人员中聘请了5名人士为在押人员投诉委员会委员,引入社会力量监督监管场所执法,规范监督者与监管者的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大力促进各项检察工作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我院相继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基层组织建设年、“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千名干部下基层”、“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年”以及我县开展的“融入新芜湖,推进新发展”思想解放大讨论、全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我院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着重以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干警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大力培育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要求干警始终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严格遵循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通过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进一步转变了干警工作作风,密切了检察机关同广大基层群众的联系,也增强了干警服务群众工作的本领和能力。我院还把开展的主题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当前工作争创目标当中,加大各项检察工作推进力度,强化目标管理措施,形成各项检察工作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2012年,我院被中共芜湖市委授予“芜湖市第四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先进集体”;院第四党支部被授予全县“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院民行检察部门被芜湖市检察院集体嘉奖;1名干警被评为芜湖市第二届“十佳”检察官;2名干警被评为芜湖市第二届“优秀”检察官;15人次受到县、市级以上表彰。

(六)狠抓队伍素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执法者的素质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和保证。一年来,我院在强化队伍政治素质建设的同时,以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确保队伍公正廉洁高效执法。

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严格执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办案工作各项纪律,加强干警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让每一位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责任明确、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模范检察官吴群等英模先进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业务能力建设有新提高。一是继续抓好学历教育。支持鼓励干警在职学习,目前,我院10名干警具有双学士、硕士研究生高学历、高学位,占干警总人数的13.5%,3名干警参加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习;4名干警报名参加了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二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举办的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等新修改的法律培训以及地方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等,全年共有15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更新了干警知识结构,提高了队伍执法素质。选派办案实绩突出、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认可的业务骨干参加全市、全省检察机关监所、公诉、侦监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大大提高了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

队伍管理有新突破。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提拔任命了7名干警担任科室中层正职,选拔了7名优秀干警担任部门副职,对3名科室中层正职进行了岗位交流,从而为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增加了发展后劲。对符合条件的8名干警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这也是我院历史上一次性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人数最多的。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增设了副科级建制的内设机构研究室以及派驻高沟和襄安两镇检察室,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检察职能的延伸、检力的下沉。成立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领导小组,对现有的制度规范进行了梳理整合和修改补充,使各项检察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建立了全院干警工作档案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对干警个人工作效能的考评机制。

一年来,在全院干警的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下,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全县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一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办案检力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比较突出;三是干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各项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始终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惩治腐败问题。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利益重于一切,人民利益急于一切”的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对人民负责的执法理念,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载体,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二)坚持以严格执法促进检察职能全面履行。紧紧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加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检调对接,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并将执法办案工作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延伸矛盾化解触角,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大对国土、资源、生态和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破坏资源环境等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重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同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对环境、资源的有效保护,为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一方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各项检察工作都置于内部监督之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把监督制约的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确保检察权不被滥用。建立完善的、符合检察特点的执法规范体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执法。推进检务督查工作,完善执法档案、案件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督查实效。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机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以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刻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学习和遵守党章,重视加强检察机关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确保检察干警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做出应有贡献。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按照县委以及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加快无为发展、构建和谐无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