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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12月  在无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晶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维护无为社会稳定、促进无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平安无为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通过积极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责,保障社会安宁有序。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319件421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98%和11.97%。经审查批准逮捕300人,不批准逮捕121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3件928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4.4%和33%。经审查已提起公诉536件710人,不起诉40人,出庭支持公诉527次。重点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等多发性犯罪,对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8人,起诉42人;对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34人,起诉 67人;对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批准逮捕36人,起诉32人。

突出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切实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起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涉案金额巨大的黄万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和梁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规范社会融资和市场竞争秩序。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若干条意见,严厉打击各类侵犯非公企业的犯罪,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政策,对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所引发的矛盾进行成功化解。办案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教育案件当事人,尽可能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全年接受各类信访案件52件,其中举报线索31件,控告申诉信访案件21件。接待群众来访65次。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开展带案下访,多次深入行政村、社区及信访人家中与信访人面对面释法说理,化解信访矛盾。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5名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开展救助,发放救助金5.8万元。

(二)始终坚持有案必办,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背景下,采取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继续狠抓办案,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突出大案查办。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50%和133%。其中受贿案4件5人,贪污案1件2人,挪用公款案3件4人,行贿案3件3人。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的大案8件,涉及科级干部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20余万元。先后查办了县住建局污水管理处原主任许军受贿案、县发改委原党组副书记马旭华受贿案、县教育局原副局长王兴民受贿案等。所立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法院现已判决7件9人,均为有罪判决。办案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查办省、市院交办的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原副院长吴福银(正处级)受贿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1件1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

坚持严格规范办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将规范司法行为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等行为。严格落实指定场所监视居住规定。坚持对询问案件重要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侦查工作需要,采取电子取证等方式助力办案。由于我院始终坚持依法、文明办案,规范使用各种强制措施,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确保了所办案件顺利侦查终结和提起诉讼。 

立足源头预防和警示。丰富预防载体,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3次,职务犯罪案例分析3件,警示教育活动16次,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报送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75次,促进廉洁准入制度的落实。与县卫计委联合开展全县卫计系统“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与县扶贫办和邮政公司共同开展“预防邮路+扶贫”专项预防活动,借助邮政员工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让更多基层老百姓了解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推动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

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受理各类立案监督线索1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行政机关已移送3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57份。针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纠正侦查机关应当提请批捕而未提请批捕2人,追诉漏罪4起,追诉漏犯14人。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完善,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走访和宣传,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摸排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线索。积极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加大对派出所办理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着重对其刑事侦查活动进行引导和指导,规范刑事侦查活动。

不断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以监督纠正量刑畸轻畸重、审判程序违法等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3件。加大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办理民行申诉案件19件。对1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县人民法院再审;向县人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发审判程序监督类检察建议书1份。

有力开展刑事执行监督。不断规范驻所检察工作,坚持监区巡视、在押人员谈话等日常监督机制,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15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均得到采纳。针对监管行为轻微违法提出口头纠正30余次。积极履行社区矫正检察职责,在全县所有乡镇进行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对4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全部得到采纳。

(四)锲而不舍推进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公信力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立足无为检察工作实际,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在我院落地落实。

积极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检察人员统一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分两批共遴选出36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入额。遴选出的员额内检察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12人,占员额内检察官人数的33.3%。健全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体系。按照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对未入额的检察官进行合理分流,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

全面实施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和办案权限的“三个清单”。一是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认新机制。案件基本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随机分案,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则由检察长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检察官办理,从而在源头上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规范办案行为。二是建立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职业特点、与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相联系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额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现绩效考核全覆盖,不断促进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三是建立健全案件常态化评查工作机制。成立案件评查办公室,由专、兼职案件评查员每月定期对当月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实现案件评查的全覆盖、日常化,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四是健全错案发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员额内检察官所办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从制度机制上监督检察官依法用权,确保司法公正。

持续推进公益诉讼。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写进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确立公益诉讼制度。自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我院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摸排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诉前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14份。其中,今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得到采纳。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活动,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相关行政机关发诉前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4份,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落实整改。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把增强责任、提振精神、提升能力作为队伍建设整体工程,全面推进。  

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网上在线学习、干警自主学习等机制,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通过检察长上党课、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收看政法干警学习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干警的看齐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干部管理新举措,实行干警思想动态报告分析制度,每季度由干警本人报告自己思想状况,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干部谈话制度,对新进人员、职务晋升人员、轮岗人员等进行谈话,共计谈话60余人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纪检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队伍“零违纪”。

注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激发队伍活力,改变中层干部断层现象,我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打破年龄、资历限制,注重从品德、业绩、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通过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等程序提拔9名中层副职干部,使一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增加了队伍发展后劲。通过选任,我院中层干部进一步年轻化,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今年上半年县“两会”之后,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3位党外代表人士受聘为新一届特约检察员,5位由县人大、政协推荐的代表人士受聘为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提起公诉和判决情况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信息84条,公开起诉书等法律文书500余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体干警赶学比拼、争先创优。2017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侦查监督科被评为无为县“青少年维权岗”单位;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被授予“红旗党支部”称号;检察服务大厅被授予“共产党员示范岗”称号;1名干警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业务能手”称号;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员”称号;10名干警获市、县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无为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随着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个别干警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有的干警素质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新时代平安无为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无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学好用好落实好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引导检察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渝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确保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平安无为建设

突出在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下功夫,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刑事检察职能,突出惩治危害社会和谐与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为无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破坏资源环境等刑事犯罪,为无为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检察监督新形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研判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互联互享互通的信息平台。注重源头监督,强化“两个转变”的监督理念,即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法院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转递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对破坏环境问题的检察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裁判不公、循私枉法等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坚持推进司法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力配合做好人员转隶、职能划转和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把上级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基层。继续狠抓随机分案、案件评查、绩效考核等制度的落实,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切实让入额检察官有责任、不懈怠。健全司法办案各项制度,加强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从源头上杜绝不透明、不公正、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

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创新贴近司法实践的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将完善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法宝”。实行检察工作“阳光”作业、“透明”执法,以公开促廉洁。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重点, 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以及今后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牢记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的各项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无为建成长江经济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滨江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