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能力“三促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6月23日开展了“观摩庭”活动,就潘某某、刘某某等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二部主任成璨带领人员“推门听庭”,采取了不打招呼不彩排的方式,直达庭审现场。
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该案正式开庭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围绕所指控的案件事实进行举证,分别对各被告人进行当庭讯问,就案件争议焦点与辩护人展开辩论,并阐述了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展现了公诉机关深厚的专业素养与出庭公诉能力。
庭审结束后,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会,公诉人、检委会委员以及庭审观摩人员共同复盘,找问题,补短板。首先由承办检察官对本案案发经过、履职情况以及量刑考量作了简要汇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庭审效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庭审中的讯问技巧、举证方式给予了精细化指导。参会人员分别对案件办理与庭审活动提出了建议。本案是该院首次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纳入一起评议。
下一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三促三提升”为契机,以观促学,以评促改,针对本次评议结果重点强化履职能力,通过实战观摩与互动评议双轮驱动,锤炼检察干警出庭公诉本领,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推无为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