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任士岚、任海超、魏佰礼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11月17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三楼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