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举行
督促无为市应急管理局对重大消防隐患问题
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芜湖市雨泽鞋业有限公司重大消防隐患问题
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督促无为市应急管理局对重大消防隐患问题、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芜湖市雨泽鞋业有限公司重大消防隐患问题。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3月23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