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举行
(安全生产)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督促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安全生产)无为市应急管理局、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督促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安全生产)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督促履职行政公益诉讼、(安全生产)无为市应急管理局、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督促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等四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月24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