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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时间:2022-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案例一:

     2019年3月,在校大学生庄某应境外间谍情报人员要求先后8次前往小区楼顶制高点、公园及医院附近,拍摄我军事目标及附近街道商铺、路况等,每次拍摄100~200张照片,通过邮箱发送给对方。庄某还通过网上购买长焦镜头观测及租船出海抵近观察等方式,先后10次赴我们海军舰队实施预警观察搜集军舰舷号。

2019年12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庄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案例二:

     2010年前后,张某在上网过程中下载大量暴力、血腥内容保存在电脑硬盘内,后还将其上传到网络云盘中。2016年9月1日侦查人员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经检查在硬盘中存储有50部暴恐音频视频,合计时长1小时15分14秒,均系“伊斯兰国”组织通过境外涉恐网站发布的暴力恐怖宣传品。

2017年10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这些知识你都了解吗?

01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03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04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我们有哪些义务?

关于公民、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六章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05 当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我们该怎么做?

在发现有人破坏国家安全时,及时报告给有关机关,举报有损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方式一 电话举报

拨打全国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方式二 线上举报

登录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http://www.12339.gov.cn

方式三 实地举报

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