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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长江捕鱼,检察“亮剑”追双责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对何某等人、谢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向无为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国家禁用的渔具捕鱼侵害了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等公共利益,遂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何某等人及谢某某承担损害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经评估,何某等人造成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补偿费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补偿费共计1725元,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1000元;谢某某造成的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补偿费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补偿费共计1035元,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1000元。

  该两案现无为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