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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盗窃“花样百出” 防范不能松懈
时间:2020-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天无检君要带大家见识一下“花样百出”的盗窃案件。


 

花样一——入户盗窃 

    汪某某因沉迷赌博负债累累,遂想以盗窃不劳而获。2020年4月初的一天,汪某某乘车来到了无为市红庙镇,经观察确定作案目标后,采取翻墙、踹门等方式进入被害人家中,将被害人家中多个黄金首饰盗走。盗窃得逞之后,汪某某企图通过置换、转卖首饰的方式逃避侦查,但终究难逃法网,案发次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目前,汪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本院批准逮捕。

花样二——公交车扒窃 


 

     周某某、张某某曾因盗窃结识,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某某、张某某共谋再次实施盗窃。二人选择乘坐无为蜀山镇、襄安镇至无城镇的公交车,在车上人多的时候,由张某某打掩护,周某某实施扒窃,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六千余元。目前,周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无为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张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无为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花样三——拉车门盗窃 

      陶某某刑满释放以后,重操盗窃旧业。2019年9月份的一天夜间,陶某某采取在路边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多次尝试后,拉开了两辆车的车门,在其中一辆车内盗窃现金一千余元和香烟数条。经审查,本院认为陶某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陶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花样四——柜台顺手牵羊 

     2019年5月份的一天下午,李某某与被害人方某某同时在银行柜台边办理业务,李某某见被害人方某某将手机放在柜台上,遂以用手遮掩的方式将该手机偷放入自己口袋。案发后,经认定,被盗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900元。目前,李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无为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适用缓刑五个月,并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花样五——盗窃电线 

      刘某某等三人是农村宽带项目施工工人。2019年4月,三人来到了无为市昆山镇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三人发现一些电线杆上的电缆线不在使用状态,遂产生了将这些电缆线割下转卖获利的想法。4月26日下午,三人分工合作,一人爬电线杆剪电线、一人拉扯电线、一人搬运电线,在将数根电线装车准备运走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经认定,被盗电线价值人民币5408元。目前,刘某某等三人因犯盗窃罪均被无为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温馨提示 

    以上均是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近段时间办理的盗窃案件,其实除了以上类型,盗窃还有其他各式花样。盗窃“花样百出”,无检君在此提醒您:贵重物品要注意,不要随意放家里;公共场所要注意,钱包手机不能离;夜晚停车要注意,远离昏暗与偏僻。防盗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另外无检君在此呼吁:我为人人勤防范,人人为我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