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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男子醉酒后欲开车,同伴劝阻被殴打,真的是“醉了”
时间:2018-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酒后寻衅滋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仰某某在其表亲李某龙家吃饭,酒后打算开车回家,被李某龙及同桌的李某振等人劝阻;在仰某某准备开车时又被李某振等人拉下,几人拉扯下摔倒。 仰某某认为李某振打了他,从李某龙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要砍李某振,未找到李某振。仰某某持刀在村里寻找李某振,李某龙上前劝阻,腿部却被仰某某咬伤。后仰某某前往李某振的岳母李某花家,将停在大门口的李某振的面包车车窗及车身砸坏,李某啟上前阻拦时右手被仰某某用菜刀砍破流血。仰某某将菜刀扔在李某振的车上,从车上拿起一个十字形铁扳手继续打砸,将李某花家门、窗户、堂屋中堂画等砸坏后又到隔壁李某家中打砸,将李某家门窗及中堂画砸坏,李某的奶奶潘某某阻拦时被仰某某推倒在地。 

  经鉴定,李某、李某啟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李某振面包车车前档玻璃等价值人民币2689.83元。无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7月2日以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仰某某起诉至无为县人民法院。

  夏季高温天气,大量群众外出散步、聚集在公众场所、广场街道等处,外出到娱乐场所活动的人员逐渐增多,而人们在夏季炎热天气心理上易烦躁,自我控制能力会降低,尤其是喝酒后神智不清,因一些小摩擦、纠纷、口角就会情绪激动,沉不住气,极易引发寻衅滋事等犯罪。

  检察官提醒 ,市民要正确选择消暑地点,KTV、路边摊等人员复杂的公众场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饮酒过量容易引发口角、甚至引发打架斗殴;吃饭、宵夜、K哥娱乐时,饮酒要适度,注意文明消费,切勿借酒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如若遇到酒后闹事者找茬,请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