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无故扳夺方向盘 酿成事故应受罚
时间:2014-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驾车途中,汽车的方向盘事关道路交通安全,也应由驾驶员谨慎细心驾驶。但本案中的乘客潘某一时头脑发热,无故扳起了司机手中方向盘,结果造成司机轻伤,自己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检察机关于近日提起了公诉。

  2012年11月11日晚9时许,夜色深沉,犯罪嫌疑人潘某酒后乘上了代某所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无为县蜀山镇蜀山街道往蜀山镇杨桥行政村方向行驶。作为一名乘客同时也是酒后的潘某本应老老实实地坐在车中,让司机集中精力安全驾驶。然而当车行至蜀山镇百胜社区小坳自然村路段时,犯罪嫌疑人潘某情绪激动,头脑发热,无故用手扳动了司机代某手中的方向盘,代某避让不及,致使车辆跌落至路旁边的小河中。幸而造成驾驶员代某轻伤,险些酿成了人命关天的大祸。

  对潘某来说,花钱乘车天经地义,然而喝酒导致其遇事不够沉着冷静,却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检察官在此也提醒人们,善待自己也要珍惜他人的生命。(无为县检察院  骆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