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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0-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精神,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疫情防控期结束期限根据上级通知而定

 

    二、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若有需要办理涉及检察机关相关工作的事项,请选择使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邮寄、电话等方式联系相关部门,尽量减少出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如确需到检察机关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事项。

 

    四、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相关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的,可用邮政特快专递将材料邮寄至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请务必注明准确的联系方式。律师需阅卷的,请致电0553—6615470进行预约,近期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请提前告知。

 

    五、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急的任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邮寄地址: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西路217号

    邮编:238300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12309.gov.cn

    12309检察服务大厅热线:0553-6332000

    微信公众号:无检在线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