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无为县严桥镇辉勇行政村原主任任俊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查,任俊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目前案件的侦查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