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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未花开·法雨润苗|学雷锋日活动】读书赠书学雷锋,做新时代好青年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本院 【字号: | |

为了弘扬雷锋精神,提高帮教质效,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组织正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学雷锋活动,用雷锋精神洗涤心灵,从思想上开展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一、赠送《雷锋日记》,学习雷锋好榜样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春生向5名未成年人赠送《雷锋日记》,希望未成年人在读书学习中成为更好的自己。

二、座谈互动,引导践行雷锋精神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汪瑶带领大家阅读雷锋日记,领会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

未成年人谈自己在考察期内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准备如何书写属于自己的真正青春。

院关工委执行主任薛强提出对未成年人的期望。希望未成年人能够学习雷锋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不断努力学习和工作,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有用之人。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春生语重心长地说道:1960年12月28日雷锋同志在日记中书写了 “我一定永远牢记毛主席的教导,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毛主席说:“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欲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并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出相关要求。

三、发挥榜样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员额检察官汪瑶对五名被帮教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雷锋个人品质作为主要内容,指导家长和孩子一起学习《雷锋日记》这本书,要求家长主动引导孩子向先进榜样学习,学习雷锋爱国家爱人民之大爱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之奋斗精神、对同志像春天般温暖之友爱精神,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身观、价值观。希望家长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孩子打开一个有爱向善的世界。

未成年人及家长收益良多。

通过这次学雷锋日活动,进一步引导未成年人要学习雷锋精神善于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知敬畏守底线,在错误中总结反思,学习雷锋精神树立正直人格、塑造美好品格,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回归社会。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帮助孩子向雷锋同志学习,帮助孩子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平时多关心、陪伴孩子。

雷锋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迹而闻名,雷锋精神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灵。雷锋日记中写道“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未来的人类的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希望被帮教的未成年人能够传承雷锋精神,以雷锋为榜样,追逐光成为光,照亮自己也温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