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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年!“河”我“益”起,共护长江美
时间:2024-03-04  作者:  新闻来源:本院 【字号: | |

“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我们不吃”

“长江十年禁捕宣传力度很大,我们都知道”


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受邀与市禁捕办、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沿江乡镇系列普法活动。长江大保护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努力,检察干警通过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形式,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与执法部门联合对菜市场相关水产经营户、渔具店、餐饮场所等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积极巩固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齐抓共管守护长江的共识。


三年来,市检察院依法打击,织密长江禁捕“法治网”。

在实施长江禁捕期间,兼顾情理法,依法妥善办理了“三条鱼”“半斤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于以非法捕捞为业、有组织、经常性或者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行为,始终坚持从严惩治原则,依法起诉31人,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检察力量。


三年来,市检察院督促履职,绘就公益守护“同心圆”。

依托“府检联动”“河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会签《关于建立健全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农产品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开展“禁渔”座谈研讨,组织开展“守江河之生态,护渔法之威严”的主题党日宣传活动,通过调取了40起非法捕捞案件信息、148份的非法捕捞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数据筛查,以几个关键异常点为突破口,进行深入调查,制发6份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充分发挥乡镇护渔队职责,利用网格化管理和现代信息化设备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巡查,防范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


三年来,市检察院多样宣传,营造全员参与“氛围感”。

通过多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开展幼儿园绘画比赛、进村居、企业、菜场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的活动展开普法宣传,以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解答疑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深入解读长江流域禁捕的相关规定,以案释法积极鼓励广大市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3年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9次,共计发放宣传手提袋及手册1500余份,与300余户村(居)民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为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