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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守江河之生态 护渔法之威严
时间:2023-07-24  作者:  新闻来源:本院 【字号: | |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为进一步增进“长江禁捕、人人有责”的社会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长江禁捕工作。近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走进高沟镇、姚沟镇等五个沿江乡镇及无为市重点集市,开展“守江河之生态,护渔法之威严”的主题党日宣传活动。

1、开展“禁渔”座谈研讨 织密“禁捕”网

7月11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在高沟镇政府召开座谈会。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章艳燕主任详细说明了长江禁捕专项宣传行动的工作部署,高沟镇农业办主任刘峰重点讲述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并对禁捕工作提出强化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农业农村局禁捕退捕工作股股长胡猛主任强调现阶段需从增强禁渔工作人员力量、解决产销链条问题等几个方面着手,更好的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会上,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无为市农业农村局、高沟镇政府就提高禁捕工作质效达成一致意见。

7月12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在姚沟派出所,就如何更好的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主持召开座谈会,姚沟镇政协联络人刘希海、农业农村局禁捕退捕工作股股长胡猛、姚沟派出所所长陈欣等人参会。会上就无为市域非法捕捞案发现状、典型案例的办理、姚沟镇沿江保护区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2、普法宣传进村居、企业 助力“禁渔”铁令生威

7月11日至14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先后在高沟镇群英村、姚沟镇街道、泥汊镇幸福洲村、牛埠镇渔民新村、刘渡镇花园村、沿河村、凤凰颈社区及安徽新亚特电缆有限公司等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解答疑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深入解读长江流域禁捕的相关规定,积极鼓励广大市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提袋及手册1500余份,与300余户村(居)民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提高了沿江村镇群众对长江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同,为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长江禁渔”进校园 见证“萌主”爱鱼护渔

7月11日下午,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在高沟镇新沟宝宝乐幼儿园举办主题为“牵手江边萌娃、共护长江萌主”的绘画比赛,二十名幼儿园小朋友现场绘制作品,用儿童画的方式表达自己对保护渔业资源的理解和认识,经过评选八名小朋友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比赛现场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问答等方式通俗易懂的向小朋友们介绍国家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及禁渔期的法律法规,在他们的心中种下爱鱼护渔的种子。小朋友们纷纷表示这是自己参加过的最特别的一次绘画比赛,学习了护渔知识,增加了对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了解,也会呼吁自己的家人共同保护长江里的小可爱。

4、“打非断链”进菜场 难觅“江鲜”踪迹

7月17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无为中心菜市场、锦绣菜市场开展普法宣传。现场走访了两处菜市场约20多个水产摊位,水产经营户表示长江禁捕后大家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市场上的“江鲜”基本绝迹。活动现场,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为水产经营户、广大市民普及长江禁捕政策法规,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捕捞渔货物”,增强群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建议无为市农业农村局继续加大对集贸交易市场的宣传与检查力度,彻底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市场销售产业链,让十年“禁渔令”落地有声。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休渔期的目的是为了给鱼类充足的生长繁殖空间,将有利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本职,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无为市农业农村局、无为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长江流域禁渔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涉长江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助推长江流域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