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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法治教育+庭后评议”,以案促学强素能
时间:2023-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落实“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实现在业务练兵中促能力提升,打造一支优秀公诉人队伍,无为市人民检察院计划于2023年定期开展“观摩庭”活动。2023年4月27日上午,该院就一起贩卖“笑气”非法经营案件出庭公诉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三期观摩庭,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现场观摩评议,另有无为市第四中学的五十余名学生参与旁听。

本次庭审由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海波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在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就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展开讯问,并就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作出了有力回应;此外,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借以此案,向受邀前来旁听的学生们,着重就贩卖“笑气”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后果以及吸食“笑气”会对身体造成的严重危害开展警示教育,呼吁广大青少年要提高警觉性,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此次庭审不仅是一场展现出公诉人较好出庭水平的开庭现场,更是一场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庭审结束后,该院参与观摩的人员随即开展了“观摩庭”活动的后半篇——“开展庭后评议”。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均充分肯定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的整体效果和公诉人的表现,并从庭前准备、公诉人形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

“观摩庭审+法治教育+庭后评议”,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既有效提高了检察官自身的办案水平和出庭公诉能力,也起到了“一人上课,多人受益”的效果,对该院青年干警,特别是检察官助理起到了很好地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了“传帮带”效果,通过以案促学,以学带干,让青年干警在学习中促能力提升。今后,该院还将持续开展“观摩庭”活动,强化实战演练,从实战中找差距、补短板,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进检察队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