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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检蓝凝春意 但以公益护青山
时间:2023-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礼记·月令》有言曰“孟春之月,盛德在木”,意为四时各有盛时,春则为生,而天之生育盛德在于木位,故云盛德在木。

三月,春风和煦,在全国第四十五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无为检察院秉承生态环境公益守护新理念,开展了“公益守青山 植树添新绿”公益林系列活动。

一、履“植”尽责,“府检联动”打造检察公益林

3月10日,无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春生与严桥镇副镇长曹昌胜共同为位于严桥镇衖口行政村小俞自然村公益林基地正式揭牌。

仪式后,检察干警们纷纷挽起衣袖、手持铁锹、移栽树苗、采石培土、提桶浇水,经过辛苦劳作后,顺利完成公益林的建造,共计种植海棠树60余棵。

待海棠花开,于村民而言,远可眺“山间青雨”,近可赏“绿肥红瘦”,于检察干警而言,既践行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本职,也是落实“为民小事”办成“暖心实事”的责任。

二、普法“植”通车,“四员一律”传播法治强音

与此同时,无为市检察院干警们利用“四员一律”进村居开展集中服务季之际,通过发放宣传单、环保袋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不仅通过生动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典型案例,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更耐心解答群众们关心的有关耕田、林地等问题,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鼓励大家共同积极参与到森林保护行动中来。

春天,公平地在每个人心中降落,万物也已萌动,无论有没有机会亲手种下一棵树,都应该敬畏生命的生长,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