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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团队干部授课 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时间:2021-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增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20211214日,应无为市团市委的邀请,在无为市2021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队干部培训班上,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季海青给参训团队干部重点解读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此次授课围绕“两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修订后未保法十大亮点”等方面进行讲解,以案释法解读两部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以及贯彻落实两法的相关举措。讲课过程中,季海青检察官重点传达并解读了最高检等部门牵头制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同时,还将以新修订的两法为契机,加强与团市委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了解一下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九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什么是入职查询?
  是指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对进行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前述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