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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集中公开听证,助力阳光检务
时间:2021-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政法教育整顿,结合检察履职,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2021年4月12日下午,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对四起故意伤害案件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侦查机关代表等人参加。听证会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骆香香主持。

 

  现场,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骆香香同志作为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情、诉讼过程、认定的事实、相关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并从法理情各方面就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充分论述。

 

  承办检察官就该四起案件介绍拟作不起诉理由: 

  1、四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2、四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方与被害人方均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

  

  3、四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方和被害人方均系因日常琐事引起的偶发矛盾,属一时冲动,主观恶性小。

  

  听证员们围绕案情进行询问并进行评议,经评议一直认为四起公开听证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和理由充分,同意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决定。

 

  “检察院对四起轻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拟不起诉公开听证,让社会各界能够全面了解检察工作职能和案件办理情况,保证了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不仅落实了司法为民举措,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你们的工作点赞。”--听证员

  会后,受邀听证人员对我院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的行为予以充分肯定。

  2021年4月13日上午,承办检察官骆香香对上述四起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

 

  “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了,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一定冷静处理,不会再冲动,感谢办案机关给我这次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犯罪嫌疑人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公开听证机制,逐步扩大刑事案件公开听证比例,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