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9-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57.3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4.7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2.6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60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00

 

二、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仅为院本级预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7.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3万元,增长2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4.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2019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14.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比2018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68%,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制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客人数。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印发无为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无办发〔2013〕20号)规定。

(三)2019年,我单位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2.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察监督、政策调研等比2018年预算增加13.10万元,增长44.41%,增长主要原因是更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4.6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4.90万元,下降16.6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及费用,该项费用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18.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00万元,该项支出用于更新购置一台别克君威。我单位车辆保有量为 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