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4-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概况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4个,其中院机关12个,派驻检察室2个(高沟检察室与襄安检察室)。中央政法编制数86人,目前在职干警77人,离休人员1 人,退休人员28人,经费自理聘用人员10人。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无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3、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能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4、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增强法律监督水平

坚持以“机制创新、素质提升”为核心,按照 “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积极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公正执法效率。

5、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严格要求、自身过硬的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一)部门收入决算总计1222.23万元。包括: 

1.本级财政拨款收入959.23万元,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263万元,分别为中央与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30万元与装备业务经费133万元。 

(二)部门支出决算总计1222.23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41.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日常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及其他检察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 

3.住房保障支出54.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与生育保险缴费。

 

 

O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