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8-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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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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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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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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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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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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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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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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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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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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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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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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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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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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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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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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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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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仅为院本级预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44.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5万元,下降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14.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及其他单位等公务往来支出。比2017年预算少1.75万元,下降10.57%,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制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客人数。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印发无为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无办发〔2013〕20号)规定。
(三)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为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察监督、政策调研等。2018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9.50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50万元,下降1.67%,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及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0.50万元,下降1.67%,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及费用,该项费用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