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7-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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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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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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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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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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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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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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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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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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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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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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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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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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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55万元, 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0.6%。,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及标准。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及其他单位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无为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等暂行办法》(无办法〔2013〕20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0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6.2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及费用。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察监督、政策调研等。2017年,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