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内设机构:
接无人常【2018】14号文件通知,决定:
程灿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庆松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周文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