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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实现程序正义,体现未成年人案件及少年司法的特殊之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自觉接受监督。9月18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聚众斗殴案拟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侦查机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人员共同参与,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以最大程度保证不公开听证的公平公正。 

  会前,相关听证人员与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就案件情况签订了保密协议。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具体案情、量刑情节、社会调查情况、帮教条件以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该案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五名未成年嫌疑人具有犯罪中止、自首情节,且案发时均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好,根据上述量刑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社会调查显示五名未成年嫌疑人本性纯良,平时表现良好,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其中三名嫌疑人为在校生,两名嫌疑人现跟随父母共同生活,均具备帮教条件,符合附条件不起诉要求。围绕拟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侦查机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均表示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现场真诚悔过,均表示自愿接受监督考察,其法定代理人先后分别表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充分发挥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教育作用,与社会一起共筑防范之堤。辩护律师均认为本案符合法律关于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规定,对该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有利于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介绍后,向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大家均支持对五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他们表示,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父母,应多花一点时间在孩子身上,陪伴孩子共同成长,提高对孩子细微变化的敏感度,及时发现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听证人员告知五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武力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滋生更多的矛盾,并鼓励他们以此为戒,知敬畏、守戒惧,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会后,根据听证会收集的意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五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进行送达、宣告。

  为对五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监护、帮教,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五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观护帮教协议》,同时,承办检察官对五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告知其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及需要完成的考察内容,以《致未成年人父母的一封信》的形式集中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

  据悉,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系芜湖市首例,通过多方主体参与到司法审查的过程中,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机会。“法治春雨,润护新苗”,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坚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