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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检察院:全国唯一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的基层检察院
时间:2019-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发出通知,通报表扬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检察机关共有16个集体获评,无为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其中唯一基层检察院荣获表彰。

  无为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顺应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参与方式的变化规律,构建“三个三”普法工作思路,开展了富有成功的普法宣法释法工作,走出了一条普法的新路子,成为了名副其实、传播检察好声音的“普法大户”。 

  先后荣获“安徽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安徽省检察机关首批新媒体工作室示范点”“安徽省妇女维权岗”“芜湖市先进基层院”以及全国、安徽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夯实三个举措 明确普法方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大局普法。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配置,将普法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一号检察建议”等重点工作,精选案例、用足案例,利用预防邮路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3200余份,生动形象地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汇聚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聚焦未成年人,实施精准普法。

  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次,检察长、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小讲堂、大触动,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法治讲座,将法律条文从纸上走进学生内心,践行了“一个典型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要求,分别荣获“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称号。

  三是结合热点焦点,指引舆论普法。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全媒体和自媒体时代背景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择选县域内热议案件,零距离普法,以微见著,引导舆论,努力营造全社会遵法、信法、守法、用法、学法的良好氛围。

  在公众号上精选《互联网非法外之地,辱骂烈士须担责》《“留下买路钱”非好汉,敲诈勒索终会捕》现实案例24篇,对“软暴力”“辱骂英烈”等犯罪新形式进行释疑解惑,减小信息鸿沟,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抓牢三大载体 创新普法方式 

  一是抓牢关键,深挖“两微一端”宣传。 

  加强新媒体小组队伍建设,以视频、动画、文字、H5等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提升普法实效。 

  目前,无为检察“两微一端”,已推送以案说法、热点案件等各类检察信息1500余条。 

  二是坚持基础,推进传统媒体宣传。 

  抓好广电媒体的权威发布,对多发性的电信诈骗案录制庭审现场,获安徽省检察院“精彩庭审”。 

  在当地广电媒体《法治无为》《检察之声》栏目中先后播出赌博犯罪危害、扫黑除恶、监所职能等专题普法宣传。 

  三是立起根本,做好检务公开宣传。 

  定期公开案件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时将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信息发布在网上,其中2018年以来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0条,推送以案说法信息86条,公开法律文书854份,做到在阳光下执法、阳光下普法。 

  同时以“12309”平台为基础,实现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相结合,线上线下一体化。

  力求三个转变 强化普法理念 

  

一是变“灌输式”为“服务式”。
主动改变普法宣传模式,把“我宣传什么,群众就学什么”为“群众需要什么、关注什么,我就宣传什么”,结合农村留守老人频频被盗情况,送法下乡入村,“守护百姓钱袋子”。

  

日常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现场答疑、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普法活动430余次,促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变“等靠要”为“责任田”。
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针对群发易发案件,专题开展了“琐事纠纷引矛盾,暴力伤人不可取”“临近年关,需警惕的各类电信诈骗”等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

  

三是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走出去”参与“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迎进来”邀请律师、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参与检察开放日、旁听公开庭审等法制宣传活动18次,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