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成功救助两案被害人,让群众用心感受法律温情
时间:2019-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很多案件的背后有着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是因犯罪行为而致病、致残、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司法救助制度就是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帮助陷入绝境的贫困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彰显法律温度的民心工程。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在办理案件中最大程度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让被救助者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深切感受到检察的温情,感受到社会温暖。今年以来无为县院已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资金2万元。 

  2018年11月初,罪犯高某某因天气下雨,来到被害人季某某家中,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没有偿还能力的事实,虚构自己是加固工程施工人员的事实,在被害人季某某家中留宿并取得其信任,后以身上暂时无钱支付挖掘机加油费需要借钱为由,骗取被害人季某某现金人民币5000元。 

  案结事未了,83岁善良的被害人辛苦攒的5000元没有了,钱财被骗后生活没有了着落,老人成天郁郁寡欢,且高某某为社会无业人员,其诈骗所得已挥霍一空,无经济能力偿还被害人损失。控申检察官初步了解情况后,多次电话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核实具体情况,主动向其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告知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目前发放的5000元救助金已重归善良的老人手中。 

  2019年6月9日,被告人陈某甲和被害人陈某乙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对骂之后发生揪打,打斗致使陈某乙身体多处受伤。经无为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乙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控申检察官初步了解情况后,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害人目前在外地卧床休养,医药费已花去数万元,后续医药费也没有着落,罪犯陈某甲至今未对伤者进行任何赔偿,且无赔偿能力。经初步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官详细告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提供的具体材料,相关材料可邮寄至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同时因被害人和其家属均在外地,两名控申检察官主动来到被害人所在的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目前发放的15000元救助金已到被害人账户,为被害人困难生活提供一些帮助。 

  法律是严肃的、刚性的,但司法救助却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和柔情。希望通过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处于困境中的群众,及时伸以援手,给他们带去温暖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