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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一行莅临我院调研座谈
时间:2019-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1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一行在芜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先明等人的陪同下莅临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基层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展开调研指导,征求对省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无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剑,无为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晶晶及该院领导班子、刑事检察部门部分干警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胡晶晶检察长聚焦大局意识不缺位、平安建设不含糊、四大检察不偏向、改革部署不懈怠四个方面汇报了2019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陶芳德副检察长就其中涉及到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量刑建议精准性、捕诉一体、重大案件办理等方面与参会人员,特别是办案一线检察官进行了互动式的交流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强的建设性意见。

  陶芳德副检察长对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他认为“四个聚焦”基本涵盖了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检察改革中的重难点,尤其是诉讼监督工作中探索出的例会研究制度、固定牵头人制度等创新做法有自己的特色,值得研究学习。同时针对当前工作中困难和问题,他提出“七个正确处理”。

  一是正确处理四大检察的关系。适应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就要做优刑检,就要有精品案件、优秀检察官、良好工作机制,同时做实做强其他检察,补齐短板问题。

  二是进一步处理好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不能一味追求数量,案件不在多而在精,在于影响力,要在解决质量上多做文章。

  三是认真研究司法责任制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关系。在原有的制约机制认真履行的前提下,还要加强行政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检察长对敏感案件、分歧较大案件的监督和制约,主动介入、主动发现、主动监督制约干警严格依法办案。

  四是正确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与各项诉讼程序适用的关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简化诉讼程序,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政治价值,在于适用该制度的过程中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一次持续的受到法治的教育和感化,有效减少对社会的对抗性,降低再犯罪的人身危险性,促进社会和谐。

  五是认真对待办案与能力提升的关系。办案专业化分工要求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在采取一定的形式加强教育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类案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做一些探索,有一些成果。

  六是重视改革当中出现的问题和积极探索的关系。对于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正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绝对不能因为出现难题影响改革探索的步伐。

  七是制度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既要坚持解决客观问题和制度笼子的问题,也要注意解决主观思想、精神状态和精神信仰的问题。

  县委政法委书记董剑感谢陶芳德副检察长到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对县检察院今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希望县检察院围绕七个方面的关系认真领会,落到实处。建议下一步工作要在“四大检察”、“三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创新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卓有成效。最后,董剑书记代表县委县政府表态,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关心、重视、支持检察院工作,在硬件设施建设上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