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控申科成功办理一起当事人提起的控告公安机关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该起控告引起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经过调查,无为县公安局确实存在法律文书送达程序违法问题,承办检察官遂于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向无为县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并答复控告人案件办理结果。真正做到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该起控告是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例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案件,也是全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办理的第一例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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