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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寄语】“未”你发声 护你成长
时间:2023-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你发声 护你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发展的希望,是民族发展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未检检察官想对孩子、家长们说:

学生篇

01、友爱同学,远离校园欺凌。无论是殴打、掌掴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还是起外号、侮辱等侵犯人格权利的行为,亦或是恶意排斥、孤立等软暴力行为,都是校园欺凌。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无论是施暴一方,还是受害一方,都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一旦你遇到了校园欺凌,请你谨记:勇敢说不,赶快离开,尽快到安全场所,把这一切告诉你的老师和父母。友情弥足珍贵,希望同学们都能友爱同学,祝你们收获友谊。

02、善用网络,警惕网络上瘾。网络是把双刃剑,既可以帮你答疑解惑能令你增长见识,却也容易沉迷上瘾,无法自拔。《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你们提供1小时服务。不论是否爱玩游戏,希望你们在使用网络时一定要懂得节制,将上网时间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避免上瘾。有时候放下手机、电脑,看看身边的世界,现实比网络更加精彩!

家长篇

孩子们虽已返校,家庭监护地位仍无可取代,我们在此也为各位送上一些开学小提醒:

01、加强教育引导,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请多多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和引导孩子们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保障孩子们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孩子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02、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请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有车的家长请为自己的车辆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出行时注意安全。03为孩子们的校外安全保驾护航。请做文明出行带头人,教导您的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教导您的孩子走人行道,教导您的孩子“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教导您的孩子步行时要靠右靠边走人行道。

学校篇

2021年9月1日开始实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让我们学习《规定》中是怎样规定建立校园安全的:

01、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

《规定》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等。

教职工应当关注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等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

教职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

学校应当教育、支持学生主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欺凌情形,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02、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根据《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等制度,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猥亵、传播淫秽物品等各类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03、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学校和老师属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当你们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请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侵害学生权利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04、关注学生们的心理健康

《规定》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等制度。如果有条件,请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心理辅导室。在平时,关心和爱护学生,为心理受到伤害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健康辅导教育。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核心,是祖国的未来,为每一个少年儿童的成长保驾护航是检察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必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能动司法、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们在新学期开启新旅程、收获新精彩,无为未检也会始终陪伴青少年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