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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时间:2014-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 查询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单位申请查询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查询申请书(加盖招标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印鉴章);

  3.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证件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7.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三)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委托方印章)。

  二、 注意事项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格式)和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到无为县政府网站(www.ww.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下载。

  2.中标候选单位办理工程建设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公示结束后应尽快办理查询手续,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材料审查、审批、出具时间为接收材料起3个工作日,申请查询单位应尽早提供材料,以免延误查询结果告知时间。

  3.查询时间段要求:查询事由证明文件中,明确提出查询期限的,按照其要求的查询期限进行查询;如无明确查询期限要求的,查询期限为近10年,单位成立未满10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查询。

  4.申请查询人未按时取走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结果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

  5.咨询电话0553-6615015。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为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