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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
时间:2014-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年前的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在听取林志梅代表(全国模范检察官、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的发言后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一定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价值和重要性,指明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目标要求、途径方法和实施重点,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讲话发表后,曹建明检察长即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和动力,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权力的监督制约和规范透明运行,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检察系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回顾一年来的预防工作,重温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当前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践,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总书记讲话的思想光芒和强大力量。

  总书记的讲话内涵丰富,具有高度的思想性

  总书记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地位作用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基本途径。总书记指出:“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损失很大”,“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从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价值和重要性,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职务犯罪危害严重,不仅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而且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预防职务犯罪对教育保护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促进和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要充分运用在反腐败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开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局面。

  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要求的重要论述,为提高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指明了方向。总书记指出:“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官’‘商’交往要有道”,“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指明了要用制度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正确处理权力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目标,也是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与政府和社会的廉洁程度直接相关。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注重法治方式和工作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利益冲突规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公平开放诚信,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方法路径的重要论述,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总书记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决不能滥用职权,伸手必被捉”;强调“功过不能相抵”,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才能守得住底线。”从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高度,阐明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路径,明确了工作重点。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构建权力的“高压线”;要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的落实,注重分析体制机制和制度缺陷、漏洞、弊端,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要广泛开展廉政与法治宣传活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自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帮助其“守住底线”。

  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长足发展

  查办力度加大,反腐高压态势继续保持。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呈现力度、质量、效果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在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组织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

  “五进”专题预防活动深入开展,推进了预防工作社会化。高检院组织了“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活动。甘肃省院开展了“两联系、两促进”活动,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涉农专项预防工作;上海市检察院推出了立体预防新模式;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服务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专题预防;黑龙江、湖北等省检察机关开展了非公领域专项预防;河南省检察机关进行了容积率变更预防调查活动。

  挂牌督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保障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高检院带头抓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神华物资采购集团防控体系建设”两个重点项目预防的研究和实施。各地检察机关也确定了一批重点项目进行挂牌督办。

  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公布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8万余次,形成了一批刚性制度,有力促进了各地市场廉洁准入、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

  创新工作机制,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制度保障。已有18个省区市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一些地方把预防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增强了预防工作的刚性;加快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进程,全国已有19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或决议。

  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科学化水平

  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利用职权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弄权渎职破坏改革措施的实施、干预市场、垄断资源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正确处理好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打击与保护等重大关系,确保查办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工作重点,夯实预防工作成效。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保障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能力的培育和提高;深化实化“五进”专题预防活动,推进职务犯罪行业、系统或区域性的治理和防范;探索综合性预防模式,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廉政制度的融合;加强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和造成冤假错案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的分析,提出完善法律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建议对策,维护公平正义;深化年度报告、专项报告制度,使对策具体化、实在化、精细化,让预防工作更“接地气”;推进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工作在组织人事任免、人大代表选举、政协委员推荐、公务员招录及公共权力委托和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金融审批与监管、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开拓创新,促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探索建立预防监督制度,对国家重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以及扶贫、惠农、社会保障等资金拨付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警预测和风险防控;加强行政执法违法活动的预防,探索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和重W要执法规范职务犯罪风险的评估审查;探索建立预防诫告制度,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的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教育引导、警示提醒,防止“小错”演变成“大案”;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发布预警报告,加强事前防范。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开展检察监督的有效方式。总书记要求我们要“继续坚持”、“搞好完善、建设”,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我们要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在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为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