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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以“五案”为反面典型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以“五案”为反面典型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巩固深化“六清六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切实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芜湖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廉洁从检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县委和市院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一次以“吴业平、曹树会、郭本杰、彭曙云” 以及“殷坤洋”五起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五”为镜鉴,在全院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反腐倡廉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引导全院干警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我院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动员学习及警示教育阶段(2月28日—3月15日)

定《无为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以“五案”为反面典型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全院组织召开动员会,通报吴业平等五起案件事实。 

开展一次“大学习”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以及《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高检院、省院关于整治规范司法行为和案件质量评查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学习阶段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党组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一堂廉政党课。

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全院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和理解,以对“五案”“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为主线,开展一次党风廉政纪律建设大讨论。明确讨论主题。各支部要重点围绕“如何进一步建设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和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如何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如何有效加强党内监督”“如何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问题开展集中研讨。注重以案为鉴。深刻认识“五案”对党组织、对其本人造成的严重危害,结合自身实际,聚焦自己说说自己,通过具体事例,谈认识、谈体会、谈教训,真正把自身问题摆进去,深挖背后根源。

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会。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筛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作为标靶,发挥违纪违法案件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个人思想、作风、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中汲取教训,提高自身免疫力。警示教育会期间单位将组织参加一次旁听庭审。

(二)查摆剖析阶段(316日至415日)

开展一次“大整改”活动。单位党组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五案”案件事实及案发原因,从思想状况、工作作风、岗位职责、执法办案、服务办事、队伍建设、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通过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等,以案说纪、以案释纪,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全面梳理排查,找准自身和队伍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苗头,重点从以下11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改:

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的问题;

2、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干预办案,徇私枉法,故意放纵犯罪、降格处理,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3、以亲属名义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

4、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涉黄、涉赌、涉毒、涉密的问题;

5、政法干警及亲属拥有多个户口身份证问题;

6、违反工作纪律,不按时上下班,在上班、值班、备勤、执勤期间擅离岗位,脱岗串岗等问题;

7、违反财经纪律,在财务报销过程中,采取虚报、造假、变通、套现等手法,报销与实际开支项目不符的问题;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中不按规定招标、优亲厚友的问题;

8、违规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接受慰问款、接受慰问礼品的问题;

9、机关部门懒政怠政、作风不实、精神不振、敷衍拖沓,“慵、懒、散、怨、慢、漂”的问题;

10、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空转,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1、各单位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自身查摆出的其他突出问题。

查摆整改阶段要求每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部门要列出风险隐患清单、问题清单,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中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格制定和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部门尤其要按照县委“四对标四整改”要求,精准聚焦和全面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中的各种表现,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深刻汲取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殷坤洋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将家风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强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家风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组织院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配偶参观市反腐倡廉馆,重温入党誓词,现场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点从党员领导干部反面典型中汲取沉痛教训。组织各党支部、党小组提交家庭助廉警句、金句、家庭助廉承诺等。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根据对照检查材料,各部门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漏洞和短板,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努力实现制度建设全覆盖,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大建设”活动。一要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检察职能重大调整的大背景下,从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纪律规矩,外部环境、司法形象等四个方面深入查找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廉政风险点。二要完善制度建设。各部门结合“五案”暴露出的在从严从实管党治党方面的制度漏洞,立足关口前移,预防在先,针对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无为县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落实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三要强化监督检查。驻院纪检监察机构和检务督察部门要积极作为,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严明办案纪律,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检察机关廉洁公正司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纪律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当前各部门要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为一重大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内的问题整改工作,政治部、机关党总支及驻院纪检监察组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人员、措施、内容、效果上不折不扣落实意见要求。

 (二)严格办案流程,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控与管理。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晰职责清单,完善案件请示、不诉案件审批、无罪案件反视审查及督办、指导案件等各项制度,规范检察裁量权行使边界,防止权力越界、行为失范。经常性开展风险排查、案件评查、责任倒查活动,确保检察人员廉洁用权、规范用权。

(三) 坚持从严要求,推进标本兼治。各部门坚持把“以案促改”和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统筹谋划、有机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治本,确保学习有深度、教育有实效、整改有力度,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做法,对存在问题、整改成效进行系统思考,形成情况报告。实现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2019年3月6日